女尸的腦袋被重物襲擊,心口被刺了幾十刀。
她的手上有老繭,確認是她多年使用短刀所致。
其次,通過尸檢報告還發現她身上有陳年舊傷,基本可以確認她是女殺手的身份。
而死因與我所說的也沒有出入。
警方再次翻閱著我的證詞,「所以,你的意思是關文瑤,一個心臟病患者,獨自一人完成了殺人埋尸的過程,你全程沒有參與?」
「也并不是毫無參與,」我大概是心如死灰了,對于最后的結局并不在意,「我同意了關文瑤的下一步操作。」
「她說她這輩子為了活著,無所不做,但殺人還是頭一回。」
我干巴巴地笑著兩聲說:「她用一雙祈求的眼睛看著我,她命令我答應她:『活下去,替我活下去』。」
「她知道自己命不久矣了,所以決定用自己的生命,換我的生存,她把她的身份給了我,她讓我帶著賬戶上的錢,永遠地離開這里,到一個全新的地方,去開展新的生活。」
「那一刻,我認為,我生來絕不是為了承受如此苦難的人生,我認為我的存在,一定有我必然存在的理由。」
「所以,我活了下來。」
說到此處,我又不免想要諷刺警方幾句,「說來奇怪,我被他們在那個房子里虐待了那麼多年,沒有警察來管過,但那個豪宅燒了,一具身份不明的尸體,卻能讓警方如此興師動眾,早知如此,我應該早一點燒掉那個房子。」
26
陳警官又氣急了。
看上去那麼威武不凡的一個警察,竟然被我氣得差點站不住腳了。
單單憑我的說辭,他們是不會相信的。
但緊隨著阿姨一家被找到了。
她提起往生的孫子,聲淚俱下,「我拿了東家的錢,我怎麼可能會謀殺誰?我孫子只是因為吃得太快,噎死了。」
「我們哪里會關著她?只是她有病啊,如果不控制她的行動,她跑出去傷人了,該怎麼辦?」
林婉霞也在百忙之后回國配合調查了,她哭得更傷心,「天地良心啊,我承認,我的確是破壞了他們夫妻的感情,但天知道,是我先認識吳正華的,我們十幾歲就在一起談戀愛了,只是蘇家有錢,威逼利誘他入贅,活生生地拆散了我們這對苦命鴛鴦。」
「她媽一尸兩命是她命不好,可不是我的錯。」
「我們也從未虧待過她,她媽媽留下的東西,她都如數繼承了,老吳甚至擔心她日后沒有保障,特意用這筆錢投到了我們的新公司里,她每個月單單拿紅利就是幾十萬的人民幣。」
「說我擔心她繼承老吳的遺產買兇殺人,真是無稽之談,她有精神病的,即便她繼承了,最后還不是得我這個繼母,法定的監護人來支配這筆錢,我至于為了這個買兇殺人嗎?」
她一再地強調說:「警官,她有精神病的,抑郁癥、暴躁癥、被害妄想癥,都有的。她說的話,怎麼能信?」
辦案的警察大概能串出一個完整的故事來,但無論他們內心的故事是怎樣的,他們都需要反復在心中反問:「證據呢?證據呢?」
我說的話,他們信也好,不信也好,終究所有的證據都被那場大火吞噬了,所有的證人都給不了他們想要的證詞。
這注定會成為一個無頭案。
死在大火里的關文瑤,沒有家屬為她收尸,更不會有人去深究她的死因。
來歷不明的女殺手,也不會有人在意她的生死,她死了,世間就少了個禍害。
而我,當林婉霞拿著那份很有權威的「精神病患報告」將我從警局領出來時,警方也只能按程序將我放走。
緊隨著,我爸爸死了。
林婉霞成為了我唯一的監護人。
她說她要把我帶到國外治療。
即便警方心有疑慮,但他們似乎沒有任何的理由阻止。
27
兩個月后。
有個醫生給我開了康復的證明。
我終于可以像個正常人一樣生活了。
我是蘇思畫,我可以堂堂正正地活在陽光下了。
我瞧著鏡子里那張美艷絕倫的臉龐,一遍又一遍地催眠自己說:「我是蘇思畫。」
那場大火帶走了豪宅里所有的一切,但我也刻意地留下一張畫。
那是保姆與小姐一起畫的。
那新生的翠綠藤蔓相纏相伴,那五顏六色的花兒競相怒放, 一米陽光傾瀉而下,院子里, 兩個 20 來歲的小姑娘一起作畫的情景, 任何言語都無法形容她們的美。
可惜這一刻,再也不會存在了。
大家一定好奇, 林婉霞為什麼要這麼幫著我?
因為, 我是女殺手。
如果她不幫我,那她就是買兇殺人的罪魁禍首。
28
等著事情風平浪靜了,林婉霞給了我一張支票,讓我永遠地消失在她的面前。
可我不愿意了。
我喜歡蘇思畫這個身份。
林婉霞挑唇一笑道:「我就知道你會這樣,所以老娘早就留了一手。」
她拿出一份文件說:「我特意在老吳死之前留了他的血液樣本, 只要我把這份 DNA 檢驗報告往警局一送, 你偽裝的一切都會不攻自破。
」
「你是個殺手, 手上不知道有多少命案,而我,只不過是一個因對繼女的愧疚之情被人蒙蔽的可憐婦女, 」
她說著說著, 嘴臉越發地尖酸刻薄, 「自從那年我出國后, 我可再沒有跟蘇思畫見面過, 認錯人也是情有可原。」
她威脅我說:「你要不想死的話, 就給我滾遠點。」
她以為一切都在她的掌握之中, 卻不知從她將我帶出國的那一刻就走進了墳墓。
「你很多年沒見過蘇思畫了, 對吧?」我圍著她仔細地打量了一圈,最后目光落在那份 DNA 檢驗報告上問,「那這份報告,你是不是也沒有仔細看過?」
她怎麼也不想一想,在蘇思畫整整住了 20 年的房子里,她怎麼可能會被外人害了呢?
29
很快, 林婉霞就死了。
她的兒子依法繼承了她的一切遺產。
可以,他還太小,又因為驟然失去母親,受到巨大刺激, 精神失常了。
我如法炮制,以監護人的身份支配著他的一切。
包括,他的自由。
但我不打算要他的命,畢竟,我的手上已經有 4 條人命了。
我抬起那只手,看著食指上的戒指。
其實, 同樣的戒指,我還親手戴在了關文瑤的食指上。
我告訴她:「食指上的戒指,代表著渴望愛情,我們不但可以擁有生存, 我們還理應擁有更為高級的東西。」
她騙了一輩子的人,卻不明白,騙錢只是詐騙世界里最低的一級。
欺騙人的感情,騙走人的心, 才是真正的高端騙局。
它可以讓人即便是死,也依舊能感到幸福。
所以,她潑汽油、燒房子、引火自焚時才能那般淡定自若吧!
-完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