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意外,甚至震驚,同時還有點后怕。
我繼續說:「您說她的惡毒只存在我的嘴里,所有的證據都被大火付之一炬,那麼,我的惡毒又存在于哪里?存在于您的心里嗎?」
「作為一個警察,你無憑無據就給人扣上『罪惡之人』的帽子?這樣的言行,配得上這麼偉大的職業嗎?」
那人控制不住地咳嗽了一聲道:「關小姐,我并沒有你說的這些意思,你剛剛所說的一切,也僅限于存在于你的心中,是你自己理解出來的,并不是我想表達的。」
他看了看手表,起身說:「時間差不多了,你先回去,但請保持手機暢通,我們極有可能還會聯系你。」
他強調說:「畢竟,你是最后進入那所宅子的人,也是最后見過蘇思畫的人。」
「好,謝謝!」
我慢慢悠悠地起了身,抬手撥了撥額前的頭發,提醒說:「在我來之前,肯定還有別人照顧過蘇思畫,不如你們也找他們了解了解,她到底是怎樣的人。」
13
我再次進入審訊室,是 3 個小時以后。
我正在酒店收拾東西,準備離開,前一秒接到警察局的電話,后一秒,就有人敲響了我的房門。
警方似乎派了人盯著我。
是那個做筆錄的警察,他打量著我的行李說:「關小姐,這是準備去哪里?」
我淡淡地笑著說:「得看你打算把我帶到哪里?」
回警局的路上,我一度想著跟他套近乎,但他并不怎麼理會我。
旁敲側擊了一圈,我只知道他姓「陸」,負責詢問的警官姓「陳」。
這次,仍舊是陳警官詢問我,他問:「你知道我們為什麼這麼快把你請過來嗎?」
我搖頭。
他又問:「從你離開蘇家到蘇家發生火災的這三天,你在哪里?」
「我在酒店里,我一直在等小姐的電話。」
我補充說:「你們可以通過查詢當時的手機定位確認我的位置。」
陳警官笑說:「你連這個都想到了?手機在,你就在嗎?三天,你都沒有離開過酒店?誰能證明呢?」
「酒店大堂應該有客人進出的監控吧?」
「酒店又不是監獄,想出去,未必要經過酒店大堂吧?」
我無話可說,陳警官下結論道:「也就是說這三天你具體干了什麼,其實沒有任何人可以證明,對嗎?」
我反駁說:「我洗澡、睡覺,上廁所,都沒有人可以證明,可這能說明什麼?」
「還嘴硬?」
陳警官直接拿出了一個平板,里面正播放著一個視頻,「你看這是什麼?」
14
視頻里的時間是深夜。
人物是一個女人。
她正往別墅的外墻潑汽油。
女人的身形與我像極了,讓人看一眼背影,就能聯想到我。
而視頻并不是某處的攝像頭拍攝的,畢竟,我已經想方設法把能拍到的攝像頭都遮住了。
視頻僅此 3 秒,是一輛從遠處行駛而來的私家車行車記錄儀拍攝下來的。
警方做了慢鏡頭處理,截出了幾個非常清晰的背影。
「天網恢恢,疏而不漏,你想不到,這一幕會被拍下來吧?」
我壓制著狂跳的心臟,盡力地維持著平和,「這能證明什麼呢?這只是個背影。」
「確實只是一個背影。」
陳警官似乎胸有成竹,繼續問:「我再問你一次,那天你離開蘇家之后,就再沒有回去過是嗎?」
我肯定道:「沒有。」
「那你身上的物品也不可能回去是吧?」
說著他竟然徑直走到了我的面前,直接抬起了我的手,「這個戒指,也不曾離開過你,對吧?」
他的目光落在我食指戴著的戒指上,隨之又指著平板上放大的照片,仔細地對比著,「這只手不屬于你嗎?手上的戒指不屬于你嗎?」
要巧不巧,不知道是什麼緣故,這個戒指竟然被拍得格外清楚。
我快速地甩開他的手,冷笑說:「不過是個小玩意兒,到處都買得到,你們不會用這個來判定我殺人放火吧?」
「視頻的時間是凌晨 0 點 23 分,那你告訴我,這個時間點,你在哪里?有什麼人可以證明?」
聽到此處我抬眸平靜地看向他:「這個點,我在睡覺,一定要有人來證明嗎?」
「一切未必太過巧合了吧?」
我皮笑肉不笑地回懟著說:「無巧不成書嘛!」
「那不就是沒有不在場的證明嗎?」陳警官氣場強大到令人無法抗拒,「殺人放火的人剛好與你體型一致,剛巧與你有同一款式的戒指?又這麼巧跟你一樣戴在食指上?」
15
審訊是門技術活,除了專業的查案技能,還得深諳「心理」之道。
反審訊亦是如此。
我面色如初,絲毫沒有畏懼,嘆了口氣說:「其實,我的身材跟小姐的身材已經很接近了。」
「什麼意思?」
我解釋說:「這是我的推測,未必是對的,我懷疑是她在陷害我?」
「誰?誰陷害你?」
「蘇思畫。」
陳警官聽到此處不由輕蔑地看了我一眼問:「她?她用自己的命來陷害你?」
我點頭說:「畢竟,她已經活不了多久了,她又不能報警,所以她用這種方式讓我跟她一起死。」
聽到此處審訊室里的警察都快要被我氣笑了,陳警官更是憤憤不平地喝了一句「無稽之談!」
此刻,我已經無所畏懼了說:「那你們繼續去查唄,你們也不能因為這些巧合,就給我定罪吧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