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咬牙強忍住身體的顫抖,低聲喃喃:
「李竹新,你知道嗎?我其實,真的好想能親手殺了你。」
我拼命地用語言攻擊他,好像這樣,就可以緩解心里無時無刻折磨著我自己的痛苦。
他身子一顫,手似乎在一瞬間想抓住什麼作為支撐。
可他身邊,除了我,只有一叢帶刺的玫瑰。
他收回伸向我的手,轉而握住了玫瑰花枝,玫瑰刺狠狠扎入他的手指。
鮮血爭先恐后涌出,順著玫瑰花瓣滴下,他面色蒼白,卻像感覺不到痛一般,死死地握著明明正傷害著他的玫瑰。
半晌,他輕笑一聲,低低道:
「那媛媛,你一定要把所有注意力都放在我身上,全心全意地想著怎麼才能殺了我。」
「你只用想著這件事就好,其他的事情,你都不要放在心上。」
那之后,他似乎明確地感受到了我對他的厭惡和抵觸,再很少出現在我眼前。
我們再次相見,一次是自殺時,他抱起我的那一刻,一次是法庭上,我聽見他被判處死刑。
具體的記憶,其實在我腦海里已經模糊。
我只知道自己求媽媽帶我出席了那天的判決。
那天的天氣很好,陽光明媚,風也輕柔。
其實當天我的身體狀態很不好,但我第一次覺得,自己的靈魂是那麼輕盈。
大約是我清楚地知道,一直灼燒著我的仇恨,可以從身體里退去了。
媽媽對我說,審判的過程只是重述一遍我的痛苦,我不必再聽。
她為我戴上耳塞,我并不介意,我的頭腦很昏沉,什麼都無法思考。
我只是固執地要出現在這里,親耳聽見結果。
我的目光,一直牢牢盯著李竹新的背影。
最后那一刻,所有人起立。
媽媽為我取下了耳塞。
我清楚地聽到了法官的宣判:「判處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」
恍惚中,那一天一夜的折磨和慘痛,似乎可以被掩埋在記憶的塵埃里了。
我流著眼淚,第一個鼓起了掌。
出席這場法庭的人很多,大家也紛紛鼓起了掌。
全場的掌聲都似乎是在斥責這個惡魔,大約大家都覺得他應該不得好死。
甚至有很多人帶了紅玫瑰,流著淚遞給我,哽咽著對我說:「媛媛,你一定要好好生活。」
我笑著接過,笑得無比燦爛。
李竹新被押走前,腳步停頓了一下。
他回頭深深看了我一眼,那一眼轉瞬即逝,快到我看不清他眼里的神色。
他似乎笑了一下。轉過頭,向外走去。
很奇怪,他轉身的那一刻,我本來在笑,眼眶卻微微酸澀,幾欲落淚。
大概是長久以來的委屈突然被人撫平了,我得到屬于我的公道后,太開心了吧?
一定是的。
我不知道,他那一刻到底在想什麼。
我也并不在乎。
這本就應該是我們相交的終點和結局了,不是嗎?
10
從花店往家里走時,我決定將放在家里的日記本扔掉。
就算李竹新和我真是高中同學,就算他從高中時就暗戀我,那又如何?
難道因為愛,就應該原諒傷害嗎?
我現在的日子平淡而安穩,不愿意再讓自己憎恨的人擾亂自己的生活。
我低著頭往前走,忽然聽見有人在叫我。
我回過頭,發現是書攤大哥。
原來我不知不覺中,又路過了書攤。
他興奮地叫著我。
「哎,姑娘,那本日記你看完了嗎?是不是很感人?」
我腳步一頓。感人?
情緒一瞬間失控,我雙眼泛紅,回頭顫聲道:「一個強奸犯的故事,有什麼感人的?」
書攤大哥不可置信地看著我,撓撓頭,忽然像想到什麼似的猛一拍大腿。
……
「不是,姑娘,你是不是看暈了呀?還是你沒認真看呀?」
書攤大哥說:「他不是強奸犯,他是為了保護喜歡的人殺了人呀?」
11
我氣喘吁吁地跑回家,回想著剛剛書攤大哥絮絮叨叨說的日記內容。
怎麼可能呢?怎麼可能是那樣的呢?
眼淚在眼眶里打轉,我死死咬住唇,如同魔怔般瘋狂翻動日記本。
零碎的片段偶爾映入我的眼簾。
[和她分開的第一年的 12 天]
她和所有高中同學都斷了聯系,還是找不到她。
她現在還好嗎?
……
[和她分開的第三年的 32 天]
看見一個背影很像她的人,從三輪車上跳下來就追,結果追上去才發現不是她。
三輪車師傅會不會覺得我有病?
……
[和她分開的第四年的 31 天]
這已經是失去她消息的第四年了,可我還總是期待著在下一個街角就能突然遇見她。
不是說,人每過七年,身體里的細胞就都會換一遍嗎?
算起來,從高一到現在,已經七年了,可我還是好喜歡她。
是不是我的每個細胞更新的時候,都會對新細胞叮囑說:
你要記得,李竹新喜歡路媛媛。
……
一頁頁日記在我的手下快速翻頁,直到看到某一頁,我翻動日記的手頓住。
【和她重逢的第一天】
我……我真的遇到她了。
好險,幸好我及時趕到了。
她竟然被人跟蹤了。
寫到這里,手都在顫,好后怕。
可我現在,又真的真的好高興啊。
高興到想哭。
幸好,她也還記得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