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如此刻,我可以輕而易舉地根據他的性格推斷出來,他不肯說。
準確來說,他不敢說。
他不敢說什麼狠話的。
因為他總以為,我們還有機會。
因為他總以為,我只是小小地生氣一下。
他怕說太死,徹底沒有了臺階。
也怕說太軟,掉了面子。
我都看得出來的。
只是我還是很想告訴他一件事情。
再次抬頭的時候,我很遺憾地說:「好吧,不買就不買吧,不過宋時,其實有一句話我很久之前就想跟你說了。」
「之前一直沒找到機會,現在就用它來告別吧。」
也許此刻他的發動機也看不過眼,在替他磨磨蹭蹭,轟鳴了半天輪胎在打轉,卻沒有離開。
只是聲音有點大,我不得不也拔高了音量。
我說:
「宋時,有沒有人告訴過你?
「答非所問——
「其實就是已經答了。」
答非所問,其實就是已經答了。
也許有人會下意識否定這句話,因為不是什麼性格的人都能馬上將話說出口。
是的。
我承認。
但是我同樣也是人。
我也有我自己的思想和判定的標準。
如果一直遷就下去,我想我們起碼,有時候也會很幸福吧。
可我總不能用盡一生,去賭他終于也會愿意考慮一些我的感受。
那不公平。
再喜歡也不公平。
我揮了揮手,轉過身去,再沒停留。
我不知道宋時到底開沒開走,只是發動機一直在原地嗡嗡響著。
沒有前進也沒有倒退。
但我走了。
越走越遠。
時間也仿佛一幀一幀倒退回三年前那個褪色的傍晚。
彼時還是在大學里,依舊是盛夏,晚風不疾不徐,我和宋時肩并肩走著,兩只手不知道什麼時候交纏在一起,出了汗也不肯松開一點。
我的腳步越來越慢,逐漸和他一前一后,他在前面走,牽著我的手。
我忽然喊住不知什麼耳根子都紅了半邊的少年。
我抬了抬下巴,蠻橫地說:「我要熱死了,不走了。」
他愣愣地站在那里,也不知道該怎麼安慰,天生就不會那些撩人的技巧一樣,白長了一張渣男臉。
我笑著說:「宋時,你給我買個冰激凌吃吧。」
「買個冰激凌,我就繼續跟你走,是不是特劃算?」
彼時年輕都眉眼彎彎,少年的歡喜赤誠,哪怕天生性格不熱烈,也有滿眼期待,藏也藏不住。
而我也不是后來那副患得患失的樣子。
我本來就是嬌蠻任性的性格。
我的腳步和當年一樣慢。
只是我的少年已經和我走散了。
當年的后來呢?
后來啊,他笑著遞給我一支冰激凌,草莓的甜香彌散,明明是笑得足以晃得人失神的好看,卻總帶了點笨拙。
他說,你喜歡草莓味的嗎?
不知什麼時候又再次纏到一起的十指緊扣,掌心溫熱滾燙。
我張了張嘴,半天沒說出話。
我不喜歡草莓味。
其實我也不喜歡冰激凌,也不想吃什麼冰激凌。
可我好喜歡好喜歡這個人。
喜歡到,此時此刻一定要找個理由,被他拐走。
所以那支無關緊要的冰激凌占據不了少女的心思,它滴滴答答地融化,見證著一場年少的心動。
……
都過去了。
我們一定,都真心喜歡過。
7
新城市不好也不壞,有時候我會很想念和祝若蕓周末出去玩的時光。
我認識了新的同事,新的朋友。所幸也離得和祝若蕓不遠,偶爾出差還能小聚一下。
日子不咸不淡地過,給自己找些興趣,也不是很無趣。
倒是宋時,過得不是很好。
一晃就三個月過去,時間讓我的傷口結痂,卻好像一點點撕裂他的傷口,讓痛楚發酵蔓延,一直到潰爛。
我無論如何也沒想到,有朝一日我會收到宋時的小作文。
我從他的世界里消失得很徹底,那天酒店樓下之后,我就拉黑了一切能想到的聯系方式。
結果他開了小號,順著我的 ins 找了過來。
他這人不太會說好聽的情話。
可是他說,他才發現他的世界早就習慣了我的存在。
我不顯眼,我也不那麼特別,需要他時時刻刻確認存在,可是一旦抽離,才會發現連呼吸都日漸衰竭。
我給了他太多安全感和被需要的感覺,所以他幾乎習慣了,從未想過我會離開。
所以我對他的偏愛,成了他的資本,成了他理所應當將我排在其他東西后面的資本。
他遲遲地明白了,我為他付出的是喜歡和真心,而不是處處要求他哪里有儀式感哪里要注重細節。
他曾經覺得我在管著他,為難他,高要求他,就像是他出去玩的時候,也要時時刻刻回我的消息,所以他出去玩之前都不愿意提前說一聲,寧可扯個謊說自己在加班。
他曾經覺得,最開始那樣活潑的女孩子,為什麼到后來只會不停地質問他,要求他呢?
后來他才明白,如果不是想要這段關系,那解決不了問題,解決人就好了。
當我真的這樣做了,他反而像被丟下的小孩。
他說對不起,他不應該那麼傷我的心,那麼對待一個真心對他的人。
他說年年,他去了朋友的一家犬舍,發現一只很可愛的小邊牧幼崽,要不要我們一起養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