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們罵我可以,但罵我父母我絕不答應!
看看圍觀的人,殷家不要臉,我還要臉。君子報酬,十年太晚,他們得意不了幾天了。
我本來看在殷志勇跟我多年夫妻的份上,看在他是大丫二丫爸爸的份上,不想把事情做得太絕,不過此時已經由不得我了。
我大步離開,殷志勇也被他媽拉了回去,我后來得知,高小月因為殷志勇要我不要她,而跟殷志勇大鬧了一場。
法院開庭前的幾天,殷志勇不斷聯系我,我不會見他,而且我也給我的兩個女兒辦了留學手續,讓我弟帶著她倆一起去國外上學。
孩子們還太小,我不想讓她們知道她們有那麼惡心的一個爸爸。
開庭那天,我弟帶著大丫二丫出去玩了,我和我爸媽都出庭了,當然,殷志勇那方除了他還有他父母,而高小月并沒有來。
她沒資格、也沒立場來。
在殷家人看來,這只是一場離婚,沒必要鬧到法庭,但離也就離了,沒什麼大不了。
畢竟是小地方來的,他們的法律意識太薄弱,難怪會做出這麼荒謬的事。
他們還想著,我和殷志勇的夫妻財產不少,對半分的話,殷志勇還能拿到不少,可我卻申請讓他凈身出戶,理由就是他婚內出軌。
我拿出了他和小寶的 DNA 證明,拿出了那天飯局上,他們親口說出讓高小月和小寶進門的事。
新時代還存在這種想法,的確刷新了大家的三觀,在場聽證的都有些接受不了,就連法官的表情都很難看。
也許離婚對殷志勇的父母而言還沒什麼,但讓他兒子一分錢拿不到,他們就接受不了了。
不過這才哪兒到哪兒,我又拿出他們從我這兒借了五百萬塊錢的證據和錄音,證明他們不但借了,而且還沒還,同時還拿出這筆錢的去向——給高小月買了房子。
我爸媽也沒想到,殷志勇的父母都能出這麼過份的事,他們還以為只是殷家人貪財,拿著這麼多錢舍不得花,存在銀行里而已。
在我們的申請下,這套房子直接判給了我們用于還債,當然,殷志勇出了軌還有私生子,他家又這麼重男輕女,我的兩個女兒的撫養權當然屬于我。
這一切都在我的計劃中,除了公司上千萬的股權。我依舊心有不甘,特別是那天他們還罵我爸媽。
離婚的官司打到這兒,本來就可以結束了,但我心里的惡心還沒撒出來,我又狀告殷志重婚,在與我的婚姻持續期內,和高小月以夫妻名義居住在我爸媽的錢買的房子里。
不僅僅如此,我還告他玷污女性,我婆婆逞口舌之快的錄音就是最好的證據。
如果這些罪名成立,殷志勇可是要坐牢的!
在檢察院取證期間,更讓我拍手叫絕的事發生了。
我想說,姜還是老的辣,我以為幾千萬的公司就便宜給了殷志勇,沒想到我爸已經未雨綢繆。訂單是不少,但找的都是他的老朋友,而且都是虧本的買賣。
那些叔伯知道我的事后,一點兒情面都不留,紛紛找殷志勇要帳。
殷志勇還以為自己是千萬富翁了呢,沒想到一夜之間,成了千萬負翁,債務累累的他,此時又沒房又沒錢,只剩下跑路的份了。
他跑得無影無蹤,全然不顧他爸媽,更別說高小月和他的私生子了。
我拿著法院的判決書和房本去收房,高小月抱著小寶賴在房子里說什麼也不走,還說這房子是她的,是她替殷家生兒子該得的酬勞,我要是趕走他們,先把她殺了。
讓我殺人?我還得償命?她也配!
我和殷志勇已經離了婚,這個女人和孩子的身份對我而言已經不重要,但房子是我的,我得拿回來。
懶得和潑婦說話,我直接找來換鎖匠給大門換了鎖,見高小月又哭又鬧,我又叫來搬家公司,讓他們不用講究章法的將高小月的東西打包帶走。
高小月真急了,給殷志勇打電話,但她根本找不到這個人,她又給殷志勇的爸媽打電話,老頭老太太急忙忙趕過來,看我做得這麼決絕,對我破口大罵。
狗咬了我一口,難不成我還要咬回去?打死便是。
「知道什麼叫罪有應得嗎?知道什麼叫頭上三尺有神明嗎?」我冷笑著對他們說道:「算計我家的時候,有沒有想過,你們最后會一無所有?也不對,你們還落得個孫子,瞧瞧,長得多像殷志勇啊。一看就是他的種,你們好好養著。對了,那家幼兒園你們不用去了,因為你們交不起學費,至于以后要不要在京城呆著……隨意。但這里可是寸土寸金,喝水吃飯樣樣花錢,你們可以去乞討,我看到的時候,一定會多給你們五毛錢。」
老頭老太太還想說什麼,我又打電話叫來房產中介,讓他們直接帶客戶看房子,并很快入住。
我低價把房子租出去,等過段時間房市更好了,我會把這套惡心我的房子賣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