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法律只守衛秩序,律師,也只守衛當事人,不管這個當事人是精神失常,還是殺人狂魔,律師都會全力去做辯護。」
陳律師轉身離開。
「如果還有機會當您的律師,我也一定會盡力,為您辯護。」
他走了。
我卻坐在原地,淚流滿面。
原來一切,真的,都在江老先生的意料之中。
我擦了擦臉,站起來追出去。
陳律師早就不見蹤影了。
但卻有一個黑袋子。
里面裝著,所有我需要的東西。
8
這是一個無人的農民房,在農村,被遺棄的老房子很多。
但是像這種有地下室的,其實并不多。
楊輝穹,已經被我帶到這里來了。
過程非常簡單,在黑袋子里有一部手機,手機上只有一個通信軟件,軟件里只有一個好友。
就是楊輝穹。
兩人的歷史對話只有聊騷,這是個女性賬號,發了許多漂亮又擦邊的照片給他,引誘楊輝穹發送了私密的照片。
這不是最惡心的。
最惡心的是,楊輝穹說他早就已經「覺醒了」,兩三年前,就已經懂「那事」了。
后面的聊天內容里,雙方早就約好了,回到這里之后,會見面。
色迷心竅,只要發信息讓他出來,他就會偷偷出來。
酒店管理員會幫著隱瞞他的父母,所謂的保鏢會徹底閉上眼睛。
有管制藥物,他就那麼輕而易舉地,落進了我的手里。
我把他的手腳都綁在椅子上,套上黑色的頭套,然后用手掌大力地扇他耳光!
一下,兩下,三下……
一直扇了十多下,他才醒了過來,并開始大喊大叫。
但是沒用的,這個地方很偏僻,更何況是密封的地下室,沒有人會聽到他的聲音。
只要他不停嘴,我就繼續扇,扇得手掌都開始發疼了,他才終于哭哭啼啼地求饒。
我問他知不知道我是誰。
他沒有回答,只是哭著求我別殺他,我想,他應該知道我是誰了。
然后,我把他的手掌,用釘子固定在椅子扶手上。
這件事是可以早點做的,但我想在他清醒的時候做,我想聽到他的吶喊。
當然還有一個原因,那就是,釘完之后,我要求他把傷害我女兒的事,告訴我。
我隱隱覺得,江老先生把這個人放在最后,不是因為他家搬得遠,而是有更多理由。
果然。
手掌被釘起來的疼痛,讓他一下子就全招了。
他,是傷害我女兒的發起者。
當時一共四個人,但一開始,只有他。
是他把我女兒帶到偏僻的地方,做下了一些人神共憤的事,當時他就已經把她打得不省人事了。
后面煽動其他三個人回到案發地,繼續犯下更多傷害,只是為了掩蓋他最初做的那些事而已。
聽到這里的時候,我的眼淚又流了下來。
單單是殺死他,根本不足夠。
9
天亮時,我披頭散發,晃晃悠悠地回到村子。
當然一回去,就被控制住了。
我認得他們,是刑警。
我對著他們哈哈大笑。
把我抓走之后,我被關在一個房間里,他們逼問我楊輝穹的下落。
我說了一個位置,他們去找,結果那里什麼都沒有。
他們回來之后又繼續逼問我,我又說了一個位置,他們再去找,結果再一次撲空。
他們已經氣得想要打我了。
我說我有精神病,我說的話你們也能信?哈哈哈哈哈哈。
就這樣,一天就過去了。
第二天,我又被提進了審訊室,他們還打算在我身上問出什麼,但我只會哈哈大笑。
下午,陳律師及時趕到,他闖進了房間,氣勢十足。
「徐隊長,二十四小時已經過了。根據《刑事訴訟法》第一百一十九條,傳喚、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;案情特別重大、復雜,需要采取拘留、逮捕措施的,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。
「你們有證據,就直接拘留她,如果沒有,那就放了她。」
而徐隊長也針鋒相對地提出:
「《刑事訴訟法》也規定,對于重大嫌疑分子,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。」
陳律師繼續提出:
「請拿出我當事人是重大嫌疑分子的證據。據我所知,我當事人現涉及的只是一起普通的失蹤案,你說重大,我都想笑。」
可是他也沒有笑,他只是在取笑對方。
他的語氣讓我想起了江老先生,我被逗得哈哈大笑,笑得眼淚都流下來了。
徐隊長陰沉著臉,他很為難,放是不能輕易放的,因為怎麼猜也是我干的,但他們卻沒有證據。
他扭過頭來,繼續問我:
「葉青娥,你老實……」
誰知道,陳律師卻非常兇狠地雙手一拍桌子,咬牙切齒地反問:
「你可以閉嘴嗎?」
徐隊長也怒了:
「你想干嗎?你也想進來坐幾天嗎?」
「你有這個能耐嗎?」我第一次看到這麼生氣的陳律師,「你知道社會的秩序是怎麼維持的,那你又知不知道,你們這里的秩序是怎麼樣維持的?」
徐隊長跟陳律師對視了好幾秒。
然后,他的手機響了。
他接通電話,面無表情地聽了一會兒,應了幾聲「好」。
我才明白,陳律師,真是不打無準備之仗。
江老先生留下的關系,被他發揮得淋漓盡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