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這事我和她吵過,和江華也討論過,吳春麗后來雖然不再叫李姐伺候她,就轉為挑刺,挑剔李姐做的不好,搶著抱小芝麻,用那些落后的不衛生的教養方法。
涉及女兒,我很強硬,但是江華勸我說她媽只來玩幾天,沒兩天就回去了,讓我再忍忍。
我是抱著這樣的信念忍耐,但是昨晚聽到她和大姑姐打電話說,說在兒子家住的舒服,大姑姐說舒服你就住著唄,這是你兒子家,就是你家。
今天忍不住就問了她什麼時候回去,畢竟公公一個人在家。
她說我趕她走,我一時情緒上頭就和她吵起來,細數她種種作為,她太沒有邊界感,這是我家,不是她家。
起初她還坐著干嚎,我去上個廁所的功夫,她就不見了,再見就是在頂樓,物業打的119,我手腳冰冷求她下來,別人讓我跪下求饒,我也照做了,頭腦發蒙的只會說我錯了。
她不理,一直在指責我這個兒媳婦不孝順,嫌棄她,要趕她走,直到大姑姐和江華過來,她才同意下來。
她老淚縱橫的說自己是兒子的拖累,不要留在這世上礙眼,早死早清凈。
若不是另一個當事人是我,我真的也要義憤填膺的為她抱不平,覺得兒媳婦刻薄,兒子沒用。
等我說完,爸媽都沉默了。
“你說你也是,之前都忍了,干嘛今天非要爭一時口快。”我媽嘆氣。
“那你現在怎麼想的?”我爸問我。
“我和江華約了明天去離婚。”我說,“我擔不起逼死他媽的責任。”
“怎麼就鬧到離婚這一步了?”我媽還想勸,“大不了以后分開住,見不著就沒有矛盾。
”
“還能一輩子不見嗎?那是他媽。”我苦笑,當初和江華結婚的時候,家人就勸過我,兩家地域風情都不一樣,擔心以后相處,我舅舅更是很直白的說江華他爸不作為,他媽面甜心苦,以后不是個好相處的。
我當時很天真,想著我只圖江華一個人,江華和我定居在A城,組建一個新家庭,他家人在老家沒什麼關系。
后來我才知道,男女的認知天然不同,女方結婚是想著和男方組建一個小家庭,男方結婚是想著大家庭里多了一位新成員。
女方早早就做好了脫離原生家庭的準備,而男方終其一生都不可能和父母分離。
認知不同,如何終老。
“離婚也好。”幸好我爸支持我,“沒必要陷在那家里,被這種人攪合著,光應付她就要耗費巨大心力,最后還是吃力不討好,現在離婚也好。”
一個逼迫婆母的罪名,做的再好也是應該的,如果不離婚,日后在他家里就是掛在嘴邊的常態,他女兒能吃一時委屈,還能吃一輩子委屈?
最后還是要離婚的。
晚上我抱著小芝麻睡,小小的孩子,像一團軟和溫暖的云倚在我身邊,我是她唯一的依靠。
“沒關系的,沒有爸爸也沒關系,有媽媽和李姐在呢,之前也是這樣的小芝麻都習慣了是不是?”
3:
去離婚的時候,江榮也來了,仇視的眼睛看著我,顯然她昨天就想大罵我,只是沒找著機會,沒想到我這麼果決要和江華離婚。
她今天要再不來,以后就沒機會控訴我的罪惡行徑,于是在我和江華草擬離婚協議的時候,她大聲對四周宣告就是這個兒媳婦不孝順,逼迫婆婆去死。
我沉默不語,就算認下這個罪名,我和江華的財產糾葛不多,房子是他的名,他的首付,雖然我幫著還了幾個月房貸,但是這點錢就沒必要追著要,我現在只想要快點離婚。
車子是我的陪嫁,日常也是我在開,我就開走。
“憑什麼你把車子開走?當初娶你的時候,我家給了彩禮給了改口費的,辦婚禮花的錢,這些錢你通通還回來,不然這車子你就別想開走!”江榮大聲說。
“家里的家電都是我買的,也有小十萬,我就不要了。”我平靜的看著江華,“這應該可以抵得了你們家給的一萬一的彩禮和三千的改口費。”
我和江榮是自由戀愛結婚,彩禮這事我沒為難他,但我也沒想過這點錢都會在離婚后被追著要。
“至于婚禮花銷,我們同事同學的人情都是你媽收走了,他們給的禮重你也知道,以后都是我要還的,這個錢你就不該跟我要了吧?”
“不該。”江華說,“家具的錢一人一半,我抵五萬給你。”他不是一個壞人,這讓我心里好受一點。
這場婚姻我沒有一敗涂地。
江榮捶江華,她都說不要,你還給,你傻啊,再說了,她這麼氣咱媽,不該給點補償嗎?
“至于孩子的撫養費,你看著給吧,多少都是你的心意,不給,我一個人也能養活她。”其實我多少知道吳春麗有點嫌棄小芝麻是女孩,但是我自己早就打定主意只生一個,現在離婚,我就想把小芝麻的姓改了,跟我姓。
江華要不愿意給撫養費更好,我更理直氣壯。
“撫養費要給的。”江華臉色困頓,看起來一夜未睡,他可能也沒想到會走到離婚這一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