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初我和程海瀾分手。
他遠走,我嫁人。
四年后,他回國的第一件事就是約我去酒店。
捉奸。
1
收到短信時我有些怔忡。
不是因為內容,而是為著那個我以為永遠不會再出現在我手機上的號碼。
四年了,程海瀾居然沒有換號。
說話也還是一如既往的頤指氣使,“恒和酒店607號房,過來。”
沒有前因后果,也沒有寒暄和稱呼,自信地認定我一定會聽從。
以前確實是這樣的,但現在,我只是補上了之前忘記做的事。
拉黑他。
低罵一句,我加快步伐走出公司。
賀霄說今晚有應酬,讓我早點回去遛一下狗子。
這讓我有點發愁。
那條叫“富貴”的阿拉斯加雖然是我親自挑選的,賀霄送給我的新婚禮物。
但其實我并沒怎麼照顧過它,投喂、洗澡、溜達和鏟屎一直都是賀霄在做。
它并不怎麼親近我,也不聽我話,少有的幾次單獨出門都是它反過來遛我。
一想起被它拽著連滾帶爬的樣子,我就滿心抗拒。
但這又是賀霄極少拜托我的事,還討好地說會給我買禮物作為答謝。
著實讓我汗顏,只好硬著頭皮答應了,還提前給富貴準備好了小零食。
原本是想哄著它給點面子,沒想到它吃飽了更興奮,拉著我一路狂奔,直接沖進了綠化帶。
摔得我眼冒金星,連罵它的力氣都沒有了,掏出手機打算向賀霄告狀。
恰好收到一條信息。
是個陌生號碼發來的照片,拍攝者離得有些遠,但不妨礙我認出其中的人。
賀霄正和一位高挑美貌的女子并肩踏進酒店電梯,低頭說話間側臉溫柔。
但與我平常看到的樣子又不盡相同,大概是眼中有光的緣故吧。
賀霄終究也愛上了一個人。
我搖頭暗嘆,說不清心里是什麼滋味。
就好比一塊蛋糕,你不喜甜所以一直沒吃,直到某天突然被別人啃了一口,你又難免可惜。
說到底,不過是人的劣根性在作祟罷了。
占有欲總是不講理到可怕的。
就好比程海瀾。
當初分明是他不要我,如今卻又自顧自地插手我的生活。
“你還想被蒙騙到什麼時候,你真以為他靠得住嗎?”
“趕緊過來,只要掌握了證據,我就有把握在離婚時幫你爭取到更多的利益。”
“夏顏,不要和我賭氣,我不會害你。”
“把我從黑名單里放出來。”
……
陌生號碼的短信一條接一條地涌入,言語間是程海瀾少見的急躁。
我嗤笑一聲,“我丈夫怎麼樣與你無關,我也沒打算離婚,你別再來騷擾我了!”
“巧了,我恰好認識他老板,或許該讓對方深入了解一下員工的人品。”
這廝竟然威脅我,但我只能認了。
“現在就過去,等著!”
恒和酒店離我家并不是很遠,只隔了兩條街,我便帶著富貴一起趕了過去。
程海瀾站在酒店大門口等我,指尖夾著一根點燃的香煙,繚繞煙霧將他面目模糊成一片。
我站在幾米開外,卻依舊能清晰勾勒出他臉上的每一寸輪廓,失神間險些又被富貴拽了個跟頭。
等我好不容易按住它,程海瀾已經走到了我面前,看了看富貴,“不錯,準備得還算充分。”
“神經病啊,誰會帶狗來捉奸!這是我和賀霄的‘兒子’……來,富貴,叫哥哥。
”
程海瀾一口氣沒上來,被煙嗆得連聲咳嗽。
他肺不大好,從前還在一起時,撒嬌也罷撒潑也罷,我總攔著不讓他抽,后來倒也真戒了。
我還特意學了煲養生豬肺湯,買上等的蟲草和川貝母,小火慢煎,要從下班熬到半夜。
偏偏他還總不肯喝,要我哄著勸著,甚至還要出賣色相才給面子。
后來再回想,或許就是因為我把自己放得太低,他才從不在意失去我。
如今,我便只當做看不到。
“你怎麼認識我丈夫的?”
程海瀾從褲兜里掏出一塊手帕按在我臉頰上,像是沒聽到我的問話,“臉怎麼臟了,摔了嗎?”
我猛地撤步,皺著眉拍開他的手,目光垂落,而后驀地頓住。
那塊灰色的手帕,邊緣因著多次水洗已經泛白,露出的兩角也變得破舊,是我當初送給他的。
他收下的時候不情不愿,不想竟然存留至今。
我煩躁地轉開眼,看到賀霄正從酒店里出來,連忙拉著程海瀾躲到了柱子后頭。
而富貴似乎是嗅到了賀霄的味道,起身就要往過沖,拽得我一個趔趄,被一雙手從身后攬住。
肩背靠進寬闊的胸口,還是熟悉的溫度和味道,讓我有一瞬間的恍惚。
“其實我去了你的婚禮,四年了,夏顏,你還沒有長高。”
2
我是在大四那年見到程海瀾的。
他作為杰出校友回來為建校50周年做演講,我坐在臺下看著,第一次對“一見鐘情”有了具象的感受。
是基于驚艷、崇拜、仰慕等多種情緒之上,衍生出的想要接近、了解進而擁有的情感。
由于原生家庭的原因,我性格自卑膽怯,在上了大學之后變得更加嚴重。
為了掩藏缺陷,我逼迫自己假裝勇敢開朗,努力甚至刻意地去融入同學之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