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十八年桃花落》第7章

后來真的跟沈晚在一起,我才想明白。

我不是不喜歡許尋安,我是覺得,一旦我喜歡她,她就會拋棄我。

看,她果然拋棄我了。

就像我爸爸拋棄我媽媽那樣,徹底消失在了我的人生里。

沈晚說我是傻子,我確實是。

她說我活該,我也確實活該。

我活著,就是為了管好公司,不讓她的心血打水漂,不然我怕我死了,她都不愿意見我。

哎,算了,她可能本來也不是很想見我。

3.

我夢到了上學的時候,她被幾個小太妹欺負,沈晚告訴我的時候,她已經被堵在廁所里半個小時了。

我都沒顧上沈晚和我說她崴了腳,跳起來就往女廁所跑,破門而入,還差點被記了處分。

事后我給沈晚解釋,說我們兩家住一個院子,許尋安在學校出事兒了,我會被我媽打死的。

雖然是實話,但我去救許尋安的時候,還真沒想到這茬。

唉,我真是個蠢貨,怎麼會覺得自己喜歡沈晚呢。

4.

我找到了許尋安的日記本,看到她說想讓我把大學四年的海鮮大餐錢換給她。我把這些錢轉給了許媽媽,許媽媽沒有收。

我就買了幾棵桃樹,種在別墅的院子里。

我們還沒離婚的時候,她就想在院子里種桃樹。我當時胡扯說沈晚對桃子過敏,不能種。

我哪知道沈晚對桃子過敏不過敏,我就記得大學的時候,有個追她的學長給她送了一個月的桃子。

真是差點把我給氣死。

種好桃樹,我想起來之前去民政局的時候,我讓許尋安簽那份離婚協議時說的話。

我可真是個王八蛋,怎麼能說出那樣的話,簡直不像個人。

現在想想,當時其實害怕許尋安會離開我,她有一天會發現我其實不怎麼樣,沒錢,還沒腦子,就長得還行。

萬一她哪天覺得那個送她桃子的學長才更適合她,跑了,我還能看起來沒那麼難看,還能說一句。

隨 你,反正我愛的只有沈晚。

唉,我真是個廢物慫包啊。

因為不喜歡沈晚,才不害怕被她拋棄,才不會去做那麼多,沒有必要的自我保護。

被我喜歡真是一件倒霉事情,許尋安這輩子最大的災,就是被我喜歡吧。

我一邊表現的厭惡她,一邊又要把她困在我身邊,看她為我傷心,為我付出。

我這樣的人,不配被許尋安喜歡。

我要是不喜歡她就好了,她不會得胃癌,不會傷心,可能就會嫁給桃子學長,和和美美過完這一生。

5.

我把沈晚送進牢里的時候,我好像聽見許尋安叫我。

是錯覺吧,她怎麼可能回來看我呢。

算了,自欺欺人一下,就當是真的,也不會少塊肉。

我捐贈了一所希望小學,用許尋安的名字。希望她下輩子能投個好胎,不要再遇見我這樣的人了,希望下輩子她能遇到一個認認真真愛她,把她放在心尖上好好疼的人。

至于我,希望許尋安下輩子可以養條狗,我就投胎成那條狗就夠了。

要是她遇到對她不好的人,我就上去咬死他。

哈哈,真好。

6.

公司上市了,我開了一家分公司,叫尋安。

我媽媽和許媽媽好像不太滿意我拿尋安的名字來用,但我裝傻,裝作自己不知道。我就是想給自己留點念想,不然日子也太難熬了,一到晚上,我就想去見她。

可我都沒給兩個媽媽養老送終,她不可能愿意見我的。

我還得多做一點好事。

7.

我媽和許媽媽結伴去住養老院了,我去給她們送東西,看見她們在院子里跳廣場舞。

看起來很開心,真好。

好像只有我一個人還被困在名為許尋安的世界里,兜兜轉轉,走不出去。

但我也不想走出去,我的前半生都有許尋安,我不知道沒有許尋安的日子我該怎麼才能活下去。

8.

我媽和許媽媽在同一年的秋天里先后走了,我媽走之前跟我說。

「往前看吧,你不能一直困在這里。」

我有點茫然,我要怎麼才能往前看呢,前面沒有許尋安,我走不下去的。

我媽看我的眼神可能有點想罵我,但最后還是嘆了口氣。

「或許媽媽最開始,不該遇見你爸爸。」

是啊,如果最開始媽媽沒有遇見我爸爸,就不會生下我,就不會被拋棄,就不會跟許媽媽做鄰居。

許尋安也不會喜歡我,她就能有一個非常完美的人生。

可說這些又有什麼用呢。

唉,

9.

我把公司賣了,錢都捐了,然后帶著安安的照片,去了她最喜歡的一座山上。

我在山上坐了一夜,看了一個日出。

真的很美。

然后我從山上跳了下去。

這一年,我四十八歲,安安離開的第十四年。

這十四年里,我沒有愛人,沒有朋友,沒有孩子。

我的母親離開了我,幾乎沒有怎麼聯系過的父親也去世了。

成了一個真正的孤家寡人。

也沒有了任何活下去的理由。

安安,我來了,贖罪十 四年,你還愿意見我一面嗎?

......你還,恨我嗎?

-完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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