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侯爺宋致遠成婚了,新娘不是青梅竹馬的我。
因為我在成婚前一年失了貞潔,自縊了。
一年后宋致遠被迫娶了皇帝最寵愛的小公主,兩人從最開始的互相看不順眼,到最后成了一對歡喜冤家,白頭到老。
而我黃土枯骨,成了小侯爺隱藏在心里的不可得。
這是我原來的結局。
1
三月十五,是我成婚前最后一次前往廣福寺祈福,求的是夫婿康健,白頭偕老。
直到行車路上的我突然發現我只是話本里的一個小小女配。今日祈福歸來路上的我會被賊人擄走,失了「貞潔」,自縊而亡。
但是我的死并不是自愿的。
來不及多想接下來會發生的事情,我立即朗聲道:「回府!」
隨從不明所以,但卻不敢違抗我的命令,旋即掉頭回府。
「小姐,這可是您出嫁前最后一次能自由出府的機會了。」翠枝神色有些急地勸我,雙手緊緊地攪動著帕子。
我深深地打量了她一眼:「今日沒什麼興致了,先回府吧。」
翠枝張口想要再說些什麼,被我一個眼神掃了過去,只得悻悻然地閉上了嘴。
回府后,我直接回房閉門休息,揮退了想要近身侍奉的翠枝,趁機細細回想起了原話本的劇情。
在話本子里,我祈福回來的路上被賊人擄走一天一夜,在第二日午間從馬車上被扔在了鬧市,衣衫不整。
我失了「貞潔」。
即使什麼都沒有發生,我只是被餓了一天一夜。
任憑我怎麼解釋都沒人相信,外人不信,我的父母也不信。
其實我還有沒有貞潔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我再也不是那個名滿京城、完美的葉三姑娘了。
高嶺之花一旦跌落泥潭,任憑誰都會來踩上一腳。
我青梅竹馬的未婚夫家,寧遠侯府在我歸家的第二日就上門退了親。
彼時,我正被罰跪在祠堂三天三夜,滴水未進。
第四夜,我的母親,靖王妃帶來三尺白綾,勸我以死明志,保住靖王府最后一絲顏面。
我問母親:「我一定要死嗎?我沒有失了貞潔。」
母親哭著抱住我:「我的孩兒,貞潔已經不重要了,重要的是靖王府沒了臉面,你的姐姐們還要活啊!」
我只覺得頭腦發脹,姐妹們要活著,我就一定要死嗎,為什麼?「母親,我不想死,你把我隨便放在哪個莊子上,哪怕是當一輩子農婦窮困潦倒,我也不會再來王府半步的。」
我想,我的刺繡還拿得出手,也能做得了一些吃食,琴棋書畫也算精通,我有手有腳,哪怕是放到莊子上去,也不會被餓死的。
母親有些許動容,只聽耳邊傳來父親一聲暴喝:「婦人之仁!留你在,小侯爺未必不會去尋你,那時的你是去做妾!還是外室!靖王府的顏面何存?!」
「父親!」我肝膽俱裂,宋致遠的愛重成了我的催命符!
「我兒,別怪父親。」父親一手端著毒酒,一手捏我的下巴,招呼著母親按住我的手腳,長久的饑餓叫我連反抗都不能,一杯毒酒就下了我的肚,一滴沒漏。
我還是死了。
因為貞潔,因為流言蜚語,因為愛。
2
從劇情里面走出來,我忍不住心潮起伏,毒酒的苦澀、五臟六腑的灼痛感、眾叛親離的不甘仿佛熊熊烈火,要將我燃成灰燼。
我不甘心,不只是原劇情里的我,也是現在的我。
靖王府雖然不及先皇在時那邊風光,可我還是用我的才學、我的德行成為京都人人贊揚的「眾姝之首」葉三姑娘。
父親曾說,以我的才學和謀略,若為男兒,入仕為官,足以讓靖王府重振門楣。
我本不用死的。
原劇情里的我的死,處處透著蹊蹺。
什麼賊人敢在天子腳下綁走王府千金,什麼賊人不求財不求色,還要將我扔在鬧市,仿佛是一定要叫我失了名節,跌落神壇,催著我死一樣!
細細想來,我雖為王府小姐,但也曾偷偷學過一點拳腳功夫,但被劫之時,我全身發軟,根本無力反抗,之后賊人過不多時就會喂我喝下一碗藥,一天一夜我都清醒地如同爛泥般癱軟在草堆之上,無法自救,直到被扔在鬧市。
想到這里,我的身體開始逐漸發軟,腿腳逐漸失去支撐的氣力,我馬上向床榻挪去,在倒下的最后一瞬,躺在了床上。
是軟筋散。
躺在床上,雖然身體已經無法動彈,但我的思緒卻瘋狂地飄散著。
回想起出府的種種細節,能讓我吃下軟筋散的,只有我貼身女婢翠枝斟的那一盞茶水。我向來謹慎,能讓我不設防的唯有翠枝。
這次去寺廟祈福,也是翠枝和我提起三月十五有高僧講經,受講經洗禮后祈福更為靈驗。
而翠枝在我死后便沒了消息不知道是死是活。
聯想到方才回來途中翠枝不斷勸我去寺廟的神情,和在原話本里,我被擄走當時,翠枝作為我的女婢卻沒有護主的行為。
我好像明白了什麼。
我仿佛不認識這個在我身邊待了十年的翠枝了。
待到我理完所有的來龍去脈,身上的藥效也已逐漸消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