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年前的 2 月 4 日,農歷臘月廿一,也是立春日,他的第一場婚禮,在城南的濱城大學旁邊的一家教堂里舉行,他同相戀了五年的女友。
女友崇拜西式婚禮,特地從國外買的婚紗禮服,定做了婚鞋,一切都美好得不像話,五年時間,水到渠成,白首之約,相伴百年。
可笑的卻是,他心尖上的女朋友,懷著另一個人的孩子,在婚禮上,堂而皇之地跟著那個人跑了。
五年時間換來一場天大的笑話。
教堂里的人散盡了,只剩下一捧花陪他在教堂里坐著。
宋安寧就是這時候出現的。那年她還小,明明已經二十一了,看上去卻只有十幾歲的模樣,一個高高的馬尾辮,一條鮮紅的圍巾,不施粉黛,卻如剝殼的雞蛋一般鮮嫩。
第二次婚禮,同奶奶相中的姑娘。他對感情心灰意冷,娶誰不是娶,他也知曉那姑娘不愛他,他只想著既然要結婚了,那就好好處著,好好待她,湊合著過日子。
可還是出了岔子,他再一次在婚禮上成了個笑話,而她拿著那簇箭走過來說:「你的箭還你。」
他在馬背上就認出她了,四年時間,還是圍著那條大紅色的羊絨圍巾,她好像沒變多少,依然嫩得像只小豬仔,長發披肩,看上去溫柔了許多,眉眼卻是一樣的狡黠。